所有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。申请人必须属于以下其中一种类别:
- 微小中型公司*:属于微型、小型或中型企业的供应商、农民或种植园。
- 农业团体:在项目国具有合法地位的合作社或协会。
- 项目开发商:和基金宗旨一致的非营利性组织。与农民、农业团体合作的其他原材料综合供应商。
*为了统一申请标准,保护国际组织将使用国际金融公司对微型、小型或中型企业的定义。范围如下表所示。
企业类型 |
员工数
|
总资产(美元)
|
年销售额(美元)
|
微型企业
|
小于10人
|
小于10万
|
小于10万
|
小型企业
|
10-49人
|
10-300万
|
10万-300万
|
中型企业
|
50-300人
|
300万-1500万
|
300万-1500万
|
入围后,将对申请人开展尽职调查。调查结果的详细情况将在资金申请入口页面公布。